深圳,是香港熊孩子的噩梦?
作者:时尚 来源:休闲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4-07-01 12:49:04 评论数:
深圳是深圳香港熊孩子的噩梦。
有个梗:
是香港熊孩说有个妈妈带着在香港读书的孩子也准备回深圳,一路上孩子很皮,深圳这位妈妈一直隐忍未发,香港熊孩终于在靠近罗湖站的深圳时候爆发了,厉声责骂孩子。香港熊孩
这个时候小孩还在肆无忌惮顶嘴:你打呀,深圳你打呀!香港熊孩
于是深圳这个妈妈最后咬牙切齿:再走一段!等过了罗湖口岸就扇你!香港熊孩
类似的深圳梗还有:
香港的一个朋友昨晚辅导孩子作业,气到不行,香港熊孩连夜开车拉到深圳打了一顿!深圳
没想到,香港熊孩香港孩子的深圳第一关,是深圳海关~~
内地家长有点嫌弃:你们别过来啊,别连累我们不能打小孩。
最搞笑的是,还有人发现了商机,问要不要一起去关口卖藤条……
梗虽然是梗,但是理是真的:
在香港,打小孩犯法
有新港人不信,还到社交网上问:
立马有热心群众出来回复:
所以在香港被辅导作业被气炸了的家长,狠起来也只能打自己!
毕竟如果一巴掌打在孩子身上,最高可判囚10年!
因为在香港虐儿属刑事罪行。
除了身体上的虐待,虐待范围还有精神虐待、疏忽照顾(例如没有提供必要的食物、衣服、住所、教育心理照顾等)和性虐待。
不过咱就是说,带到深圳打也是不靠谱!
且不说在内地打小孩其实也是犯法的。
如果说孩子第二天回香港上学,身上有“藤条焖猪肉”的痕迹,被老师发现,阿Sir也还是会找上门的!
上个月就有这么个事儿:
一个中三学生被学校老师左前臂有伤痕,一问得知是他前一天晚归,被父亲打。警方介入调查,拘捕了少年父亲。
别不信,香港的老师肯定不会视而不见的!
不然他们也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包括教师在内的23类工作者,有责任举报虐儿事件,否则要面临最高罚监禁3个月+罚款5万港元。
这个是依照香港去年刊宪的《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》,草案今年内会完成立法。
港府还在抓紧制定《强制举报者指南》,帮助分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举报。
孩子打不得,也不能单独留在家!
独留儿童在家也犯法
还是最近的案子:
香港一对父母因为家庭出游发生争执,然后爸爸就出门上班了,委屈的妈妈忍不住下楼散心了,留下3个小孩在家。
9岁儿子见她迟迟未归,怕出什么意外,就报警了。
结果,人找到了,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拘捕……
是……挺……意外的。
在香港,把16岁以下的儿童独自留在家中,最高也是判囚10年。
还是前面那条法例。
不过这个16岁不能单独在家就被很多人质疑。
因为在香港,16岁已经可以全职工作,甚至结婚!
香港也有律师站出来,说这条法例是1913年增补到香港法例中的,已经不适合现在的情况了,建议将年龄降低至10至12岁。
就是迟迟未有动静。
16岁可以结婚
内地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为男性22岁,女性20岁。
但是在香港的话,年满16岁并且获得父母的书面同意,就可以结婚了。
香港《雇佣条例》中,对儿童的定义也是15岁以下的人士。
并且其中还有专门的《雇佣儿童规例》,明确满13岁或以上的儿童就可以去工作。
但要受雇在非工业机构打工,并且要得到父母同意。
对工作时间/工作强度也有要求,包括不能上夜班,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,不能搬抬重物。
如果还没有完成中三的学习,限制会更多。包括学期内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。
说到这顺带说一句,在香港,家长不让孩子上学,或者纵容孩子不上学,也都是犯法的。
按照《教育条例》,家长必须确保6至15岁的子女接受教育,违者可处1万元罚款及监禁3个月。
最后,再次提醒新来港的家庭:不要打小孩,不要将他们单独留在家里。